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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23年4月13日,护理学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韩月波主持。首先,韩月波通报了学院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情况。根据学校招生工作总体部署,4月5日至4月8日,由韩月波书记、李昆副院长带队的招生宣传小组赴湖南开展招生宣传,向吉林大学老校长周其凤院士的母校浏阳一中授予“吉林大学优秀生源基地”,并分赴东雅中学、新晃中学等地进行招生宣讲。同时,韩月波带队前往吉林大学长沙汽车创新研究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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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按照学校《关于开好2022年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护理学院于3月29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学校第十三督导组组长籍海春、督导组联络员刘志影,督导组成员王浩友全程参会指导。学院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1名非党班子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韩月波主持。护理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民主生活会,按照会议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会前,通过个人自学、党委理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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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月8日上午,护理学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全院教职工大会,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韩月波主持。首先,韩月波书记传达了吉林大学2023年工作会议上校党委书记姜治莹的讲话精神。姜治莹书记的讲话,以“解放思想、团结奋斗、全力以赴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题,从四方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学校取得的主要成绩,并对学校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姜治莹书记强调,要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准确把握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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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文丽等3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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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陈猛猛等52位同志为2023年计划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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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韩玉洁等17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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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姚健南等4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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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王泽雨等3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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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于希晋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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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于海松等12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