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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徐颖等十七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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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吉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要求,11月15日上午,护理学院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中心组全体成员、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韩月波书记主持。会上,参会人员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并交流学习心得。党委书记韩月波首先发言。她讲到,这次全会是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党和人民胜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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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吴爽等3名2021年计划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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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为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温并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好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2021年11月10日,在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之际,护理学院在六楼报告厅举办了“同上一堂党课”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开班仪式。学院邀请吉林大学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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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月3日上午10:00,护理学院教师党支部通过集中观看的方式收看了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录制的《党课开讲啦》第3期节目《党的伟大成就》。杨凤城教授讲述了中国每个阶段的变化,“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现场连线,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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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张爽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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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姚健南等25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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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护理学院党委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参加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学校党建工作联络员郭宗峰到会指导,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韩月波主持。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首先,学院党委书记韩月波介绍了大会的四项主要议程。大会按程序依次表决通过了《中共吉林大学护理学院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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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李炯等15名2021年计划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4日至10月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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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倪元元等27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至10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