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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护理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9-29

为规范和加强对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12号)和《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我院推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科学选才的原则。

接收免试生的条件:

根据教育部及吉林大学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凡申请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免试推荐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免试生的工作程序

(一)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我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的学生,请填写和打印申请材料,并于2021104日之前(以邮戳为准)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至吉林大学护理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疆街965号,邮编:130021,收件人:张老师,电话:13610725161

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2.《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如下:

1.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在1010日前完成,复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每位参加复试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须与学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4.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5.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学科推免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6)学校通过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7)参加学院暑期夏令营的优秀学员优先录取,优秀学员要在929日前进行拟录取确认,过时不进行拟录取确认的优秀学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一)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及跨学科招生等相关要求以《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网址为http://zsb.jlu.edu.cn/info/2615.html

(二)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三)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吉林大学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吉林大学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1.关于推免相关的问题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护理学院,咨询电话85619559

2.推免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85619559

五、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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