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吉林大学等文件指导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国优秀本科学子实际报考需要,经过学院认真研究,决定成立吉林大学护理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录取考核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学选才的工作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切实保障考生及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全面公平考核,客观科学评价,择优录取。
二、复试工作组织
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成立接收推免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成立接收推免生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要求,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并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按学科、专业组成多个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英语水平,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四、复试程序
(一)报名
1.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 资格审查及相关报考材料电子版需打包为一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硕/专硕+报考专业+姓名+所在院校,于2024年9月23日12点之前发送到:jdhlmt2024@163.com,邮件主题为学硕/专硕+报考专业+姓名+所在院校(报考专业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资格审查中,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 《吉林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扫描)。
② 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
③ 居民身份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和学生证原件。
④ 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⑤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和其它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接收免试生条件,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办公室于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参加录取综合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获得“2024年吉林大学护理学院夏令营优秀营员”称号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本次复试,但仍需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夏令营优秀营员名单已在吉林大学护理学院官方网站公示)。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 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
2. 复试时间:2024年9月24-27日,提交材料后,进入微信群通知具体分组及考核时间。
3. 复试地点:吉林大学护理学院(吉林省长春市新疆街965号)
4. 复试内容:综合面试整体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① 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② 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学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等。
③外语听说能力
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主考教师进行现场问答,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方法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四舍五入。)
2.全部考生严格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专业名额情况确定录取资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5.学院将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开展后续工作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向学院提交的各类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2.获得护理学院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报名及接收复试、待录取通知等相关工作。
3.考生最终录取的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录取信息为准。
4.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5.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吉林大学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吉林大学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2. 规范工作人员对复试考核工作的责任与意识,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须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3. 各考核小组本着客观、合理、公正的原则出题和评分,参加考核的教师,不得擅自泄露考核成绩或排名顺序。
4.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有对复试过程中出现各类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6.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示期内,可以向护理学院办公室提出实名申诉,电话:0431-85619559。
7.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吉林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