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吉林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吉林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学院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评价、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由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护理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结果统汇总表》)。
公示时间3天(5月6日—5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
联 系 人:张岳
联系电话:0431-85619559
吉林大学护理学院
2022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