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院字〔2020〕77号)要求,结合吉林省、吉林大学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护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708 护理学院 联系人:张岳 联系电话:0431-85619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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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只招收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及民办学院);2.招跨学科考生,加试高级护理实践导论。 |
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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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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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0 护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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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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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社区与老年护理 |
李昆 |
1 |
① 1001 英语 ② 2001 材料评议 ③ 3001 综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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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社区与老年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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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皎 |
1 |
① 1001 英语 ② 2001 材料评议 ③ 3001 综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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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康复护理 |
王立生 |
1 |
① 1001 英语 ② 2001 材料评议 ③ 3001 综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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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吉林大学护理学院或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成立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组成的 “资格审核小组”和不少于5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 “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院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考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详见http://zsb.jlu.edu.cn/info/2822.html)的报考要求。
(二)英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本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8.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三)学术成果要求
申请人应提交一份自攻读硕士研究生以来完成的科研工作报告或研究论文。护理学专业申请人,原则上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应有一篇及以上已发表或Online的SCI论文,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其它具有创新价值的作品、国家(行业)标准、咨询报告、科技报告、国防报告、重大项目结题报告、科研获奖、成果转化等,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认定。
四、考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的研究生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报名完成后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2年 12月26 日-2023年1月31日。
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专业目录及本细则等相关文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2023年1月18日前(以物流显示为准)将如下申请材料特快专递(仅限EMS、顺丰快递)到吉林大学护理学院,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疆街965号,吉林大学护理学院406室,张老师收,电话0431-85619559。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ngyue@jlu.edu.cn,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提交的申请材料须附目录,材料排列顺序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列。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见附件1)。
3.吉林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5.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6.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8.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0.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4.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函,公函须有人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5.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五、考核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根据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2月20日前于我院网站对外公布。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及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
学院将于2023年2月20日前根据上级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决定采用“线上”(网络视频形式)或“线下”(来校园参加笔试面试)考核形式,届时会在学院网站发布。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课(内科护理学)和专业课(护理研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科研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内容。
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课+专业课)×50%+其他成绩×50%。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
学院考核结束后,将汇总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六、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和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学院监督电话:0431-85619199
八、其他事项
1.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考生的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考生允许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2.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3.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请考生随时关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吉林大学护理学院网站,以便及时获取信息。
九、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岳 联系电话:0431-85619559
吉林大学护理学院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1.吉林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2.吉林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